案由:
2012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下文简称《规划》),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宁夏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确立了政策根据、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规划》从九个层面详细阐述了覆盖整个省级区域的“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下文简称“宁夏试验区”)的建设内容、具体措施和发展效益等。
2015年,国务院授权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下文简称《愿景与行动》),将“宁夏试验区”写入,并要求“发挥陕西、甘肃综合经济文化和宁夏、青海民族人文优势,打造西安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加快兰州、西宁开发开放,推进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形成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通道、商贸物流枢纽、重要产业和人文交流基地。”
2016年,《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支持宁夏等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进双向开放。”
2017年6月,宁夏第12次党代会报告为“宁夏试验区”发展做了战略定位:“用好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以综合保税区和各类开发区建设为载体,以政策创新、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大胆试验、大胆探索,积极借鉴复制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经验,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开放水平。”
2017年10月,十九大报告第五部分“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两次提到了“西部发展”——“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加大西部开放力度”,成为新时代“宁夏试验区”建设的理论基础与实践依据。
现状:
根据《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2016-2017)课题组研究,自“宁夏试验区”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有:开放新格局初步形成、建成一批开放园区、开放通道逐步畅通、“走出去”合作稳步推进、人文交流合作不断深化、个别领域政策开始到位、营造高效便捷开放环境等。课题组分析了“宁夏试验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是内陆开放的体制机制创新不够,二是内陆开放的政策环境尚需优化,三是开放通道瓶颈制约突出,四是开放平台量少质弱,五是《规划》的时代性和指导性不够,六是科技、人才等内生动力不够。在这六个突出问题中,“《规划》的时代性和指导性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宁夏试验区”的全面建设与深度发展。
建议:
请自治区政府提请国务院准予修订《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宁夏是我国首个内陆全省域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系“十二五”期间制定,当下正处于“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阶段并预研着“十四五规划”,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经济基本面发生了重大变化。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强调现代化产业体系、创新发展、协调发展、高水平开放发展等重要论断。为使宁夏做好内陆地区创新发展、开发开放的典范,“宁夏试验区”建设应顺应十九大精神、《愿景与行动》定位、《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自治区第12次党代会战略布局,结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借鉴国内11个现有自贸区有关做法,请自治区政府提请国务院准予修订《规划》,以期革新理念、提高定位、科学规划、明确目标、调整内容,实现体制机制创新、产业重构、功能再构等,以之贯彻十九大精神,成为指导“宁夏试验区”建设的纲领性规划升级版,实现宁夏“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和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