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建议:
一、在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共建筑的规划审批中增加汽车充电站和充电桩的设置要求。
二、在已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大型商场、会展中心、广场等)的车辆集中停放处增设汽车充电桩。
提出提案理由:
1、201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以纯电驱动的新能源汽车将会大量进入我区。
2、近年来,宁夏银川市容规模发展较快,化石能源(煤、石油等)消耗量需求增加较快,大气污染不容乐观,机动车污染排放及对空气质量影响较突出。电动汽车作为未来的交通工具,因具有绿色、环保、低碳等特点,对改善我区大气环境意义重大。
3、为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使用及保护环境,在今后建设规划及旧城改造时,需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列入规划中,为我区绿色环保“大银川都市区”的建设打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