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市教委从2006学年起,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14所高校将试行学分制收费。
2. 北京市教委2008年选择15所高校进行学分制收费试点,高校将根据学生完成学分情况收取学费,学生如补考仍没通过的课程,将按要求交费重修。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原本4年的本科学制将有可能缩短或延长。
3. 广东、江苏、浙江、西安等部分高校于2007年开始按学分收费。
何谓按学分收费?按照规定,试行学分制收费的学校,学校应确定各专业的总学分和每一门课程的学分,并按国家规定的学年收费标准,换算成每一学分的收费标准。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可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进行学费结算,多退少补。第二学年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其内容核心就是实行按照学生所拿学分收费:学生读多少学分,就交多少钱;多读多交,少读少交。一般省在试行学分制收费时,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除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1. 按学分制收费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这种收费的形式更具有合理性。按照这种方式收费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他们可以扬长避短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并在相对短的时间提前毕业。学分制对教师也是一种很好的督促,有助于教学改革。
2.可以有效地建立起大学生努力学习的激励机制。现在的大学生中有不少是“网虫”,还有一些学生抱着60分万岁心态,在大学里稀里糊涂地混日子,只要不犯大错,时间一到,便可毕业离校,这对于优秀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如果改用学分制,便可以让优秀学生缩短大学学习时间,为进一步深造赢得时间。无所用心的学生则要付出更多的时间来完成自己的学业。因此,大学按学分收费更能体现奖优惩劣的价值趋向。学分收费,客观地说,是高校逐步从“学年学分制”向完全意义的学分制过渡的必然要求。一是因为学生每学期修的课程不一样,拿的学分也不一样多,所以每年的学费自然应该有所区别,方才公平;二是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允许学生提前或延时毕业,如果按照学年统一收费就显得不太合理。因此,按照所修学分收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这种不合理性。
3.其次,有利于缓解贫困大学生的学费负担。现在国家对于大学贫困生的学费政策,一般是通过贷、奖、减、免来解决,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而如果实行学分制收费,贫困生一般自知家庭财力浅薄,奋力自强,有可能三年修完全部学分,基础较好的甚至两年就可完成全部学分,不仅可以节省在校食宿费,还能够提前就业。如果是特困家庭的学生,还可以通过少修学分、外出打工等延长毕业期限的办法来解决学费困难。
4.实行按学分制收费,学制因人缩短或延长,国外的大学早已实行。我们的重点在于加强监督,一要合理确定学分学费,不能借机涨价;二要明码标价,增强收费的透明度;三是收费标准要实行公示;四要防止买卖学分,避免学生向教师“行贿”。只要措施得当,去其弊端,按学分制收费制应该可以在全区范围内推广。
5.教育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明确规定:“改按学分制收费后,高等学校可以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收取学费。”与此精神相衔接,可以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学校须给考试不及格而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一次免费补考机会。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学校可按该课程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过去我区高校对考试不合格重修的课程没有明确的收费办法。按照现在这项规定,学习不努力,重修课程就得花重修的钱,重修的课程越多,花的钱也就越多,因为他在重复地占有学校的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