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5月2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杨玉经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校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校党委书记李星、党委副书记王玉炯陪同检查。
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检查组一行对我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宣传教育、民族团结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履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院长杜建录从基础理论研究、承担科研项目、创办基地集刊、构建教学体系、开展田野思政、承担宣讲任务、设计文创作品、举办学术活动等方面就我校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的建设情况向检查组作了汇报。
检查组一行还参观了我校民族学科成果馆和展览室。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族外侨工委、自治区民委等负责同志参加检查活动,我校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夏学研究院(民族学与文化旅游产业研究院)、回族研究院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